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辆监控定位系统及设备维护采购方式公示
公告概要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车辆监控定位系统及设备维护采购方式公示”是2025年11月30日发布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中标单位为上海硕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郑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简称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拟对“车辆监控定位系统及设备维护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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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拟采购供应商 |
采购方式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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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
车辆监控定位系统及设备维护 |
批 |
1 |
/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单一来源采购 依据: 《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运营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郑铁物函〔2024〕527号)【三】 :【需求单位(部门)提出的理由充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直接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维修、更换、扩充所需的物资,必须保证与原有物资一致或者配套,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
1、公示期自登录后查看起至登录后查看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按照登录后查看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铁物资[2025]108号),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联系人:韩工
电 话:0371-登录后查看
邮政编码:45000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5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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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公开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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