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万年县椒源路以西、万盛大道以西建德大街以北地块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辖区内共57处非住宅房产整体转让
公告概要
“[上饶市本级]万年县椒源路以西、万盛大道以西建德大街以北地块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辖区内共57处非住宅房产整体转让”是2026年09月24日发布于江西省·上饶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上饶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万年县椒源路以西、万盛大道以西建德大街以北地块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辖区内共57处非住宅房产整体转让 | |||||||
| 标的名称: |
万年县椒源路以西、万盛大道以西建德大街以北地块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辖区内共57处非住宅房产整体转让,挂牌价250,970,登录后查看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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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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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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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登录后查看 信息披露期满日: 登录后查看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万年县中心城区椒源路以西、万盛大道以西建德大街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万年县辖区内共57处非住宅房产整体转让,整体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竞买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登录后查看27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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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分别详见江西鼎浩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赣鼎浩[2026](饶估)字第002号《评估报告》,天昊国际房地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天昊资评报字[2026]第0007号《评估报告》,江西地源土地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赣地源[2026](饶估)字第024、0240号《评估报告》,江西宸泽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赣宸泽评报字(2026)第Z3-0001号《评估报告》,转让方和拍卖方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的新旧程度、规格、质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面积尺寸等,均以现状交付为准。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轮尽调、多方核实等方式,完全知晓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与 57 处非住宅房产的实际使用状态、现有瑕疵,充分知悉并认可本次转让房产存在分割权属、分割使用、分割办证及后续可能产生的权属界定、手续办理、权益争议等全部相关风险,自愿按现状接收全部标的。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及全部潜在风险,后续不再就标的实物状况、权属分割相关问题向转让方、拍卖方提出任何主张。 4.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均视为已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拍卖方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进行应价或报价,即表明完全认可并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存在的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款项缴纳、文件签署及其他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最终权属登记面积以标的所在地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勘察确认为准,面积差异无论正负,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总价款,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要求调整价款或主张解除合同。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标的土地性质、规划用途,核查土地权属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形,确认地上建筑物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同时须自行向属地住建、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核实地上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消防验收(备案)、环保验收、城建档案接收等相关手续及文件完备情况,自主确认标的竣工验收备案状态与合法使用条件;并自行核查本次转让 57 处非住宅房产尚未完成权属分割的现状,充分知悉房产未分割可能产生的确权界定、分户办证、权属备案、过户登记、合规使用等各类风险及办理不确定性。转让方对标的土地性质、规划用途、竣工验收相关文件完备性,以及房产未分割所涉权属问题,均不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 7.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 7 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成交总价 30% 的首期成交价款;剩余全部成交尾款,须于双方签订正式《转让合同》之日起 11 个月内,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由转让方直接收取。受让方前期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抵扣本次拍卖佣金,以及按照登录后查看公司规定标准计收的产权交易服务费,两项费用最终金额以相关机构核定结果为准。竞买保证金抵扣上述费用后仍有结余的,结余部分退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冲抵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于 7 日内补足。 8.本次转让为五宗标的整体捆绑转让,不单独拆分受让,转让范围包含对应地块地上建筑物、配套土地及辖区内 57 处非住宅房产。其中万年县正大街以北、椒源路以西地块地上建筑物尚未完工,未通过竣工验收,亦未办理竣工备案。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自行前往属地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核实全部标的的续建条件、竣工验收标准、确权过户要求、相关政策规定及手续办理可行性。转让方仅负责配合提供应由其出具的相关办证材料,不对任一标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成功率、办理时限、最终办证结果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本次全部标的存在的无法续建、无法竣工验收、无法确权办证、无法过户登记等一切风险及后续衍生问题,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自行调研、预判并全额承担。 9.受让方受让全部标的后,未经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式书面批准,严禁擅自改变土地原定用途;不得对本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转让,不得对地上建筑物及本次转让的57 处非住宅房产进行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分割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10.本次转让涉及的在建未竣工工程,后续续建施工、规划复核、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全部工作均由受让方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如遇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该部分无法续建、无法通过验收、无法确权,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整体标的其他部分的交易效力及成交价款。 11.具体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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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安全责任的能力,本次拍卖不接纳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竞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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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成交总价30%的首期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将付款电子回单提交至登录后查看公司办理交割手续;剩余全部成交价尾款,须自合同签订日起 11 个月之内结清,由转让方负责自行催收。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按约定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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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721 登录后查看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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