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概要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是2026年10月11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中标单位为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涉及金额9639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中标公告金额
- 9639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 | |||||||||||||||||||||||||||
| 公示名称 |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登录后查看 10:30:00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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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1 |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53976XA | 登录后查看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蔡姗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2 |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8M | 登录后查看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志民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3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433092J | 登录后查看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孙润强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4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88 | 登录后查看元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联合竣工验收 | 监理服务期为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何越强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5 |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XH | 登录后查看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何斌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樊工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 |||||||||||||||||||||||||||
| 公示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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