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企业资产转让公告】南岗区林兴小区3栋-1-1层房产转让项目”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49616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4961600 元
公告正文
南岗区林兴小区3栋-1-1层房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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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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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林兴小区3栋-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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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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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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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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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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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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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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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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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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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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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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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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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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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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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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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行为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行为已经按照规定获得有权批准的相关登录后查看公司资产转让管理规定,已经过有效的内外部决策并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程序,本次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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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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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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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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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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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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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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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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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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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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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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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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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登录后查看 09时00分至登录后查看 1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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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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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登录后查看 10时00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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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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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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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建
筑
物
及
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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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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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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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林兴小区3栋-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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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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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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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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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2026) 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0067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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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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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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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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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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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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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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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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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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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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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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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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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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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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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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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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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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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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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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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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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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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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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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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处置闲置房产的批复(哈财资(2020)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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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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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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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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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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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委托方签署的协议,现进行延期公告,本次公告为延期公告,公告不少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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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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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条件,按照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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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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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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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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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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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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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方式:
(一)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二)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竞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因此拒绝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不得因此要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退还交易服务费。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四)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具体详情请见《房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若《房产交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需持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一)网络竞价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5 %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登录后查看元的,按登录后查看元收取。
(二)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 1%收取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登录后查看元的,按登录后查看元收取。
六、交款方式: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意向受让方(受让方)须按公告要求将保证金、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存入指定账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名称一致。
七、声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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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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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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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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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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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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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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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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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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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3、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竞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受让委托协议》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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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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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其所提供的受让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
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受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存在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交易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标的更名过户是否存在限制及具体变更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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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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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哈尔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转让方为哈尔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交后受让方须与与哈尔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签署《房产交易合同》。其他详见转让明细。
标的办理权属相关事宜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存在历史供热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欠费,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查询核实全部欠费情况,成交后上述全部历史欠费由受让方负责补缴。(其中2022年12月至2026年8月的部分电费欠款已由职工个人垫付,成交后该笔垫付款需由受让方返还给该垫付职工。)
标的资产评估费用为登录后查看元,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标的负一层地下室地势偏低,防水工艺不佳,长期存在渗水、积水问题;地上一层因常年空置无人打理,墙面涂料老化破损,整体房屋现状较差。
上述面积均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有关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其他详见转让明细。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以黑龙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黑立信评报字(2026)第1094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转让标的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
五、本项目报名时间为登录后查看9时到登录后查看16时,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
六、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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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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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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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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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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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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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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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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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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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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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可查看公告全文与涉及单位
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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