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北团结路西光宇综合楼(金百富)房产拟转让及出租市场询价”是2026年10月08日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北团结路西光宇综合楼(金百富)房产拟转让及出租市场询价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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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
| 标的坐落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街北团结路西光宇综合楼(金百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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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约(㎡) |
约12947.52(以实地勘验为准) |
套内建筑面积(㎡)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约3509.7(以实地勘验为准) |
使用期限 |
登录后查看 |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房产类型 |
商业用房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所在层数 |
共12层 |
| 房屋户型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房屋朝向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 房屋现状 |
租赁情况 |
在租 |
装修情况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有 |
| 欠费情况 |
以实地勘验为准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紧临新华街、团结路,交通便利(以实地勘验为准) |
| 瑕疵情况 |
标的资产已进行产权变更至巴彦淖尔河登录后查看公司,因巴彦淖尔河登录后查看公司已改制为内蒙登录后查看公司巴彦淖尔临河区支行,因改制情况将导致产权变更办理周期和时长无法预估,特此提前告知,产权变更过的具体时长以相关部门实际审批进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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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面议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登录后查看公司巴彦淖尔临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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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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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可选择标的资产为临河区新华街北团结路西光宇综合楼(金百富)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2947.52㎡;非证载面积:3021.35㎡;土地面积:出让商务金融用地3509.7㎡整体转让报价,同步开展该房产招租询价。 1、询价期间交易中心可应各意向方要求组织项目说明会,具体时间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询价期间各意向方可根据标的物市场价值及自身风险判断能力,自行报出意向受让价格。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申请书》。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2、本次询价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协商约定时间),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3、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中心发布正式交易公告后,需通过E交易电子平台办理询价登记手续。如项目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不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公告约定进行受让登记并参与后续竞价,否则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有权就追究意向方相关违约责任。如正式挂牌的转让底价高于意向受让方报价金额,则意向受让方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受让登记。 4、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 5、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对标的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询价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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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内蒙登录后查看公司从事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人员、抵债资产项目审批人员以及各级行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参与抵债资产的受让。本次询价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原债务人、原产权人、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出质人)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近亲属及实际控制的企业等),不得参与该资产的询价、竞买,如违反此禁止性规定,竞买行为无效,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 现场展示 |
工作日工作时间请提前预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622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至 登录后查看 17:00:00 |
| 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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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报价结果负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询价相关资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及中心有权追究意向方相关违约责任。 (2)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受让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存在瑕疵,给其他交易方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该意向受让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询价项目正式挂牌后,如挂牌底价不高于意向方报价金额,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后续竞价、履行后续义务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
| 服务费 |
登录后查看元 |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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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关仲 |
| 咨询电话 |
登录后查看58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关仲 登录后查看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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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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