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级机关资产事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防辐射门、含铅平板门等)
公告概要
“阳泉市市级机关资产事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防辐射门、含铅平板门等)”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山西省·阳泉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阳泉市市级机关实物管理中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阳泉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阳泉市市级机关资产事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防辐射门、含铅平板门等)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标的名称 | 阳泉市市级机关资产事务中心报废资产处置(防辐射门、含铅平板门等)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西登录后查看公司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登录后查看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6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说明事项-1.本项目转让方无法提供发票。2.最终受让方须在交纳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签署成交手续后,方可与转让方办理资产接收;转让方须在收到交易市场有关成交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最终受让方完成资产交接。3.资产现场清点移交后,转让方不再负有保管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本标的为医院报废防辐射门、平开铅门,属含铅特殊报废资产,意向受让方须知悉环保相关风险,严格遵守固废、危废管理法律法规。最终受让方应具备或委托他人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31含铅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现场踏勘,报名即认可实物现状。标的拆除、搬运、清运、安全防护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成交后最终受让方须依规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转运手续,运输单位应具备危货运输资质;不得将标的翻新二次作为防护门使用,严禁随意倾倒、丢弃。因拆解、转运、处置不合规产生的环保处罚、安全事故及全部法律责任,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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