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关于防伪标签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关于防伪标签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是2026年10月09日发布于山东省·济宁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涉及金额4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济宁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4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防伪标签采购项目,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二、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防伪标签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四、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规范产品标识管理、防范产品仿冒窜货行为、保障品牌市场权益与登录后查看公司产品专用防伪标签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采购产品为定制可变数据防伪标签,材质为加粘铜版纸不干胶,具体规格尺寸为2.5登录后查看公司西洋参精粹液、龙芪溶栓肠溶胶囊两款产品外包装使用。本次计划采购总数量为登录后查看个,项目设置最高控制总价登录后查看元,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防伪标签制作、印刷、包装制品生产销售等相关对应经营范围,具备本项目货物生产或供应能力;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代理/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登录后查看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登录后查看公司;
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登录后查看公司;
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请投标人于登录后查看,将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huaneng66@163.com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须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采购人。
供应商须在山东健康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监督平台供应商须在山东健康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监督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供应商自助→商机库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
2、采购文件领取:凡满足本公告要求的企业须通过山东健康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监督平台(https://zc.shandonghealthcare.com)进行报名登记后下载采购文件。
注:缴费和结算方式: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税法及甲方财务规定开具13% 税率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以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虚开发票、税率错误、发票抬头错误),需在7日内重新开具,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税款损失、滞纳金等全部责任。同时,若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不合格发票,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税款损失、滞纳金、罚款及相关费用。
3、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7:30(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递交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广安路2号龙心健康产业园综合办公楼2楼运营管理部。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济宁市高新区广安路2号龙心健康产业园综合办公楼2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山东健康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监督平台(https://zc.shandonghealthcare.com)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广安路2号龙心健康产业园
联系人(招标):董老师;联系电话:0537-3155287 登录后查看631
联系人(业务):梁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432
十一、其他要求:
本项目通过huaneng66@163.com邮箱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自邮件发出之时视为送达成功。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或通过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进行查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