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是2026年10月11日发布于陕西省·安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384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安康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384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登录后查看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400.0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400.0登录后查看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8,400.0登录后查看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 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6〕2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级分类评价第三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农业综合开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登录后查看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登录后查看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登录后查看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概况:为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构建高标准农田评价指标体系,从田、土、水、路、粮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六方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等级。
(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二路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0915-322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3220051
登录后查看公司
登录后查看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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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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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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