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批涉案车辆报废处置
公告概要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批涉案车辆报废处置”是2026年09月25日发布于浙江省·湖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湖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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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黎先生|联系电话:0572-2208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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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批涉案车辆报废处置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迟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是否有保留价 无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项目信息 一、项目详情:
本次转让标的为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批涉案车辆报废处置,停放于湖州前卫、三天门和二环东路停车场 。
【重要提示】清单明细仅作为参考,清单以外车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品质、零部件缺损、颜色、实际数量重量均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州产权不保证标的具备原有使用功能;不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钥匙、备件工具;不保证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一切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标的仅可用于报废拆解,严禁修复后再次上路流入社会;本次处置不办理过户、不提档。
二、重大事项揭示:
1、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转让标的为涉案车辆报废处置,受让方必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意向方报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业务);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③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④承诺书;⑤实地勘察确认证明。
若标的内包含新能源车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意向方报名即视同确认自身资质完全符合法律及公告全部条件,资质不符合导致交易无效,相关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2、现场看样及实地勘察证明
看样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678;看样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
看样必须提前电话预约;未预约不予现场看样;预约看样人员同行最多 2 人,全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预约看样截止:信息披露期满日 17:00。
意向方负有义务必须到标的存放场地实地勘察。报名时必须提交实地勘察证明(现场踏勘确认书),无勘察证明视同认可标的全部实物现状,后续不得再以不了解实物为由提出异议。
3、风险自担条款
意向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经详尽实地踏勘,完全知悉标的全部现状、瑕疵、缺损风险,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承担数量、品质、重量等全部交易风险。成交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清单与实物存在差异等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退还标的或者拒付成交价款,否则全部视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立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追偿损失。
标的车辆属于停驶报废车辆,禁止直接上路行驶,全部外运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4、拆解处置合规义务
受让方必须严格遵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公安部机动车注销登记相关规定开展拆解作业。
(1)严禁将报废整车、五大总成修复流入市场;
(2)不允许在交警支队停车场场地就地开展拆解作业,受让方必须将全部车辆转运至自身具备资质的拆解场地实施拆解;
(3)拆解全过程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生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
5、履约保证金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向湖州产权指定账户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用于约束拆运安全、按期清运、按期完成拆解注销。
在受让方完整完成全部标的装运外运、拆解、全部车辆注销手续,提交全套资料(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拆解前后影像照片资料,含 VIN 码影像留存),经转让方审核确认无违约、无安全环保治安问题,受让方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后,经转让方同意,由湖州产权在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如受让方拆运、处置行为造成转让方、第三方损失(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金额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受让方还应当补足全部差额损失。
6、交割、清运、拆解、注销时限及违约罚则
(1)受让方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登录后查看元评估费后,由湖州产权出具的《项目成交反馈函》,受让方凭反馈函及报名全套材料在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现场移交,签署书面交割手续;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延期移交。受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办理移交、拒绝接收标的,视为根本违约,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以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交割现场接收人仅限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代表,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
(2)自书面交割完成之日起,标的物毁损、失窃、灭失风险全部转移至受让方。标的移交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完成全部车辆转运、拆解,完成所有机动车注销登记,并且把全套回收注销证明、拆解影像资料报送转让方审核。
转让方审核不通过的出具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按每日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 元;逾期达到或超过 15 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其他责任约定
受让方在吊装、装载、运输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周边财物,如造成损坏,由受让方全额赔偿。受让方只可处置本次转让清单内车辆,不得擅自搬移、拆解场地内不属于本项目的任何物品,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拍报名规则
1、报名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 17:00 止。意向方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浙交汇平台线上报名,并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报名、逾期付款无效。
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线上在浙交汇平台个人中心完成支付。完成资格确认、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方取得竞价资格。成交后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余额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
3.请各意向方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揭示、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四、价款支付
受让方被确定为成交受让方之后,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价款缴至: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账号:登录后查看0128;开登录后查看公司吴兴支行。
五、保证金处置条款
1、未成交意向方,无违规扣保情形的,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浙交汇平台 “我的账户”。
2、成交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扣减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交易价款组成部分。
3、受让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缴清剩余成交款项或履约保证金或评估费用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
双方就交易履行发生争议,同意由湖州产权按转让方正式来函执行资金划转;双方争议自行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与湖州产权无关。
六、其他费用
1、交易服务费:详见《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受让方承担。
2、评估费:本项目评估费用合计 2100 元,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成交之后受让方另行转账至指定账户(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开户行:湖州银行城北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4000120)。
3、标的装卸、吊装、运输、拆解、危废处置、注销登记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延牌规则: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2.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 # # # # # #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黎先生 电话 0572-220866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西塞山路919号青荟里科创中心10号楼B幢7楼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