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
公告概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重庆市·重庆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重庆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标的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 | ||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转让底价 | 登录后查看元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标的所在地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 资产类型 | 机器设备 |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 标的描述 |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天然气研究院持有的报废资产一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 ||
| 标的所在位置 | 1.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研路218号天然气研究院; 2.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73号石油工业天然气流量计量站; 3.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联兴村同十路; 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石油路4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转让底价 | 登录后查看元 |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 | 是否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资产处置明细表》所列的名称、规格、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最终以现场踏勘的实物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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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杜时宇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972 |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 ||
| 行为批准机构 |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不涉及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捭底价的价格受登录后查看公司组织拍卖,网址:https://zcpm.jd.com/gov。(联系人:张经理登录后查看387。平台使用客服电话登录后查看86)。 3、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拍卖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的;(5)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6)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7、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受让方同意在重庆联交所在收齐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价款后2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无需双方再另行出具函件。 9、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10、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税率13%,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11、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的保管、拆卸、搬迁、运输、质量保障、安全、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2、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13、备查资料:资产处置明细表、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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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等相关资质。 2、意向受让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信息报告(须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诚信信誉良好,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登录后查看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传统拍卖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北京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惠经理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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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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