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物资资产包(标的三)
公告概要
“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物资资产包(标的三)”是2026年10月01日发布于浙江省·绍兴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绍兴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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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登录后查看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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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再生资源物资资产包(标的三)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其他 标的清单 标的名称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绍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再生资源物资资产包(标的三) 电子秤 190 台 灭火器 52 个 监控 212 台 显示屏 57 台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标的资产属于绍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4.本标的在进场分割大件、搬离物件等清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残渣、固废等废料,由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 5.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看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383。 7.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8.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9.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10.信息披露公告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11.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吼山路55号3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后查看MA29D10B24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5.033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包产生溢价的,则资产包内标的同比例溢价。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4.转让标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需在付清转让价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走转让标的并做好清场工作。 5.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6.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登录后查看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登录后查看公司扔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登录后查看公司无涉。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看样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383。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 # 、 # 、 # 、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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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登录后查看8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沈江伟 电话 登录后查看38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吼山路55号3层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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