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07号首层自编之二
公告概要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07号首层自编之二”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 ||||||||||
| 标的名称 |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07号首层自编之二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仓储 (仓库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 ||||||||||
| 特色 | 交通便利,创业首选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登录后查看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36.2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合作期限 | |||||||||||||
| 租赁/合作期限 | 5年 | ||||||||||||
| 免租期限 | 不设免租期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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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产权证上所列示为132.9平方米首层三间物业的总面积,现已拆分三宗物业进行出租,自编之一为46.9平方米,自编之二为36.25平方米,自编之三为49.75平方米,本次出租的为自编之二物业。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登录后查看)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 房地产权证 | 粤房地证字第C0351998号 | 132.9 | 仓库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何生,登录后查看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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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 6.成交推荐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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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事后行权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 | |||||||||||||||||
|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成交方登录后查看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后查看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登录后查看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登录后查看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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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租赁物的产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需与出租方、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 2.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日内,须按相当于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须按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50%向出租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3.装修条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承租方恢复该场地的原状或赔偿损失。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场地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场地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 4.物业交付: (1)出租方按照与承租方办理场地交接时的房屋结构、质量、依附于出租物业的装修装饰状现状交付,不包括出租物业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承租方接收租赁物时应检查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如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应于接收房屋后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合格交付。 (2)出租物业目前由原承租方租用,合同期到登录后查看,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3个月】仍然不能交付的,三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赁物,或三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出租方向承租方全额无息退回本合同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或产权方提出本条约定以外的其他赔偿或补偿等要求。 5.维修责任: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出租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出租物业登记的规划用途,并已清楚了解出租物业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场地产权、规划用途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因出租物业用途问题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出租方仅协助提供租赁物出租时现有材料复印件给承租方,若承租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办理经营证照及相关手续,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7.转租条件: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对出租物业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物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转租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转租,同时,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向出租方补充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倍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 8.水电情况:出租物业水电性质为商业,由承租直接向供电供水部门缴纳。承租方如需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时,应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负责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出租方积极配合;若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而引起事故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消防情况:出租物业目前均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灭火器、安装了烟感等消防器材,目前符合消防相关要求。承租方如对现有物业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改建(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的,应对消防设置合法合规进行系统评估,依法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完善手续,以确保具备物业消防安全条件。 10.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到通知义务。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企业改制、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出租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退回出租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1.赁期满物资处置情况: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除可带走自行购置的非固定安装部分的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可移动电器设备)外,不得带走、拆除或损坏出租物业的其他设施、设备及建筑物、镶嵌在建筑物上的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承租方须保持项目场地的完整性,并无偿交还给出租方。出租物业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损毁的,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有关费用。经出租方确认后才返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12.其他重大事项说明详见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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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5,000 元(伍仟元整)。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登录后查看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登录后查看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登录后查看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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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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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仅广交所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登录后查看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登录后查看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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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登录后查看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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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评审地点: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评委会评委人数:
5.评审规则说明:
6.成交推荐名额: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租赁物的产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需与出租方、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
2.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日内,须按相当于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须按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50%向出租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3.装修条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承租方恢复该场地的原状或赔偿损失。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场地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场地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
4.物业交付:
(1)出租方按照与承租方办理场地交接时的房屋结构、质量、依附于出租物业的装修装饰状现状交付,不包括出租物业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承租方接收租赁物时应检查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如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应于接收房屋后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合格交付。
(2)出租物业目前由原承租方租用,合同期到登录后查看,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3个月】仍然不能交付的,三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赁物,或三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出租方向承租方全额无息退回本合同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或产权方提出本条约定以外的其他赔偿或补偿等要求。
5.维修责任: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出租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出租物业登记的规划用途,并已清楚了解出租物业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场地产权、规划用途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因出租物业用途问题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出租方仅协助提供租赁物出租时现有材料复印件给承租方,若承租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办理经营证照及相关手续,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7.转租条件: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对出租物业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物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转租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转租,同时,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向出租方补充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倍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
8.水电情况:出租物业水电性质为商业,由承租直接向供电供水部门缴纳。承租方如需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时,应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负责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出租方积极配合;若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而引起事故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消防情况:出租物业目前均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灭火器、安装了烟感等消防器材,目前符合消防相关要求。承租方如对现有物业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改建(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的,应对消防设置合法合规进行系统评估,依法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完善手续,以确保具备物业消防安全条件。
10.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到通知义务。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企业改制、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出租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退回出租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1.赁期满物资处置情况: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除可带走自行购置的非固定安装部分的设施、设备(包括桌椅、可移动电器设备)外,不得带走、拆除或损坏出租物业的其他设施、设备及建筑物、镶嵌在建筑物上的不可移动的所有设施设备。承租方须保持项目场地的完整性,并无偿交还给出租方。出租物业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损毁的,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有关费用。经出租方确认后才返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12.其他重大事项说明详见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5,000 元(伍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登录后查看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登录后查看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登录后查看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剩余则原路退还承租方。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仅广交所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登录后查看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登录后查看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适用于自然人)。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2.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适用于自然人)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登录后查看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登录后查看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登录后查看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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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登录后查看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96100转599/593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pdf租赁合同(环城中路107号首层之二).pdf | ||
| 特别声明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登录后查看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登录后查看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