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路面感知终端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智慧交通路面感知终端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是2026年10月08日发布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丹东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交通”路面感知终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登录后查看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至登录后查看上午9:30分,其余无变化。更正日期:登录后查看13时31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密封),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登录后查看公司,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登录后查看公司递交备份文件,参与招标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5.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意事项:供应商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度。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 址:春三路240号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9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联系方式:0415-21710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由畅(开评标:吴景利)电 话:0415-21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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