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是2026年11月05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6814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6814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 | ||
| 标段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新建生产基地项目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巴江河路段)以东“盐业地块”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巴江河路段)以东“盐业地块”,土地面积56亩,总建筑面积约27,161㎡,其中:生产车间25,567㎡、办公大楼918㎡、食堂及生活配套576㎡,另预留100㎡作为项目弹性空间。基地新建围墙总长780米,新建厂内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10,046㎡、门卫与大门面积30㎡、绿化面积1,500㎡;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环保、工业卫生等公用和辅助设施。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567㎡(生产车间),最高建筑层数4层(宿舍食堂),最大建筑高度小于24m(宿舍食堂),最大跨度25m(生产车间)。(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主要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空调通风、室内装修、电梯、防雷、防水、环保工程、幕墙工程、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 (2)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负责广州绿色建筑施工图备案,并负责绿色建筑设计申报资料,配合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各个环节工作直至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3)装配式建筑设计: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 (4)光伏工程: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30 年)的通知》(穗发改〔2024〕6号),结合建设单位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如有)。 (5)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技术审核工作:负责对项目其它技术成果进行技术审核,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 (6)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概算建安费控制在基准价范围内。 (7)各阶段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注:上述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及估算编制,方案确定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及预算编制。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68.14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4.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注: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已满足“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4.5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登录后查看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备案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1.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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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没有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婧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权威公开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如何查看本公告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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