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鑫金源物资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贵州黔鑫金源物资有限公司标识标牌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贵州省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黔程弘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贵州省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标识标牌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类型:货物所属租户: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标识标牌框架协议采购 | ||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 项目实施地点: |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指定交货地点。 | ||
| 项目概况: | 为规范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流程,保障服务质量与效率,拟公开征集供应商入围签订框架协议,为采购人提供标识标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等服务。 |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不存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应当对以上内容进行真实地承诺响应,不得虚假响应,经查询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咨询:400-994-6008
标段一| 标段/包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标识标牌框架协议采购 | ||
| 标段/包编号: | 登录后查看-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2: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23:59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4:00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标段/包内容: | 2.1项目概况:为规范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流程,保障服务质量与效率,拟公开征集供应商入围签订框架协议,为采购人提供标识标牌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等服务。 2.2采购范围标识标牌采购(包含现场勘测、方案设计、制作生产、辅材耗材、包装、运输、装卸货、现场安装拆卸、安装基础制作、作业平台(如脚手架)、高空作业、旧标识标牌拆除、施工垃圾清运、调试、检验、人员意外保险、安全防护、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保更换、差旅费、伙食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框架限价表所列单价已包含上述全部成本,除采购人书面确认新增品类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3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指新增业务时效,已签订合同的业务,待合同履约完毕后终止)。 2.4报价方式:按统一下浮率报价,以最高采购限价为下浮率的计算基准。 2.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指定交货地点。 2.6交货期:第二阶段执行采购时按采购人提交的需求计划进行交货。 2.7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框架采购的两阶段说明:本次征集为第一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并与取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第二阶段竞价确定具体项目成交人,由采购人根据每次采购结果并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通过竞价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认单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入围供应商竞价的报价单价不得高于第一阶段入围时该供应商填报的下浮率进行折算后的单价)。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不存在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应当对以上内容进行真实地承诺响应,不得虚假响应,经查询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其他附件: | / |
采购单位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黔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联系人: | 安星,蔡斌,刘轶群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557,登录后查看250,登录后查看710 |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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