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广仁小区1幢4单元501室房产和同单元的501自行车库使用权
公告概要
“杭州市萧山区广仁小区1幢4单元501室房产和同单元的501自行车库使用权”是2026年09月25日发布于浙江省·杭州市的国土出让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国土出让结果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国土出让结果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杭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小姐、颜先生、于小姐|联系电话:0571-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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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登录后查看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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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广仁小区1幢4单元501室房产和同单元的501自行车库使用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05877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房屋坐落 萧山区蜀山街道广仁小区1幢 4单元501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87.58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8.80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底价为登录后查看元(其中房产转让底价为登录后查看元,自行车库使用权转让底价为登录后查看元),成交价若有溢价的,仅房产部分溢价,自行车库使用权不溢价。2、转让标的涉及的自行车库尚未办理相关权证(仅使用权),面积系转让方测绘所得,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若实际面积与公示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3、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证载的面积为准。4、配套的自行车库位于1楼夹层,自行车库门牌号为401,面积约为9.88平方米。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萧山登录后查看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联三村杭州萧山(中国)五金机械科技创新园二期A220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后查看0P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96.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房产成交价款和自行车车库使用权成交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帐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受让方需要委托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杭交所或杭交所指定的第三方可提供有偿的权证过户服务,同时受让方还应自《成交通知书》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按成交价1.5%计收,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 选择按揭贷款支付方式:商业贷款、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贷款(①公积金+商业贷款、②商业贷款、③公积金贷款)。 受让方申请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产成交价款并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因按照贷款银行(杭交所合作银行)核准的额度和要求,应在《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付清交易服务费、首付款及预付款(预付款按成交价1.5%计收,作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税、费)(多退少补)和权证过户服务费,余款用按揭贷款支付【《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首付款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若受让方按揭贷款审批未通过或者经审批发放的按揭贷款数额不足以支付剩余款项的,受让方须自按揭贷款审核不通过或按揭贷款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原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继续作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按揭贷款(商业贷款和(或)公积金贷款)审批结果以按揭银行和(或)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的审批结果为准。 受让方应自《成交通知书》、《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自行车库使用权成交款。 (2)同意杭交所在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市、所在区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受让房屋无法过户,受让方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及杭交所无关,受让方已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已知悉: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如网签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交易双方一致确认,该等新签订的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5)已知悉:自行车库尚未办理相关权证(仅使用权),转让方对能否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保证,受让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相应风险。若后续该自行车库能够办理产权证,则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及其他费用。 (6)已知悉并同意:交易标的各种使用费用(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可以重新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7)已知悉并同意:本次受让登录后查看公司实际收取的标准缴纳物业费。本次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物业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物业维修基金为登录后查看元/平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款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转让方开具收据。 (8)已知悉:本次交易标的仅限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房屋质量、内部结构、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转让标的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包含电路问题及电器开关故障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9)已知悉并同意:如有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发生,转让方通知原户主把户口迁出,但有关学区房孩子能否就读的情况请受让方自行查证,对此转让方、杭交所不做承诺。 (10)已知悉并同意: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如果选择银行贷款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意由杭交所对受让方支付到杭交所账户个人中心-未使用资金的首付款进行扣除。 (11)已知悉并同意:受让方应在交易前应自行开展市场调研,充分评估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一旦报名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承担全部交易及市场风险。转让方、杭交所不对标的未来市场价值作出任何承诺与担保,不存在跌价补差价、保价回购、降价可退房的义务。 (12)已知悉:本次产权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屋的交接,最终以产权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3、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交易服务费。 展示时间 提前电话联系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联系人姓名 陈小姐、颜先生、于小姐 联系人电话 0571-登录后查看 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杭州市及萧山区规定的购房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房产成交价款和自行车车库使用权成交款)等交易资金和物业维修基金的; (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其交纳的对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登录后查看公司。账号:登录后查看579。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 # 、 # 、 # 、 #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小姐、颜先生、于小姐 电话 0571-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admin 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1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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