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告概要
“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是2026年10月13日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崇左市扶绥县柳桥镇西长华侨林场柳桥分场32林班03小班
建设单位: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扩建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988.57m2,建设内容包含育肥区、生活办公区、环保区等,配套建设环保、消防、水电工程。扩建项目新增存栏生猪4750头,新增年出栏生猪9500头,扩建完成后全场存栏7000头育肥猪,全场年出栏14000头育肥猪。
二、评价单位变更情况
本项目前期委登录后查看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完成第一次公示程序,公示内容完整、程序合规、期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因工作调整,我公司终止登录后查看公司的委托关系,于2026年8月重新委登录后查看公司承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更换环评编制单位后,项目建设性质又新建变更为扩建,项目名称由: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变更为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扩建项目,项目地点、养殖工艺、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内容、评价结论等核心内容未发生变更,原公示内容与本次报告编制主体内容一致。
三、原公众参与公示执行情况
第一次公示:登录后查看,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示项目基本信息、环评单位、公众意见提交方式等,公示期≥10个工作日,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原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表、书面及口头意见,无公众异议。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
地址:崇左市扶绥县柳桥镇西长华侨林场柳桥分场32林班03小班
联系人及电话:朱其连 登录后查看858
邮箱:#
五、变更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952
联 系 人:蒙工
邮 箱:登录后查看08@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jFtMnWwZ46xaXElbtcmQQ?pwd=ah1k 提取码: ah1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扶绥县柳桥镇联旺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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