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国际交流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在线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金义国际交流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在线询价公告”是2026年10月17日发布于浙江省·金华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金华社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49666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金华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49666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金义国际交流中心IT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内容
一批IT设备,具体详见报价单。
三、最高限价:总价登录后查看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五、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报价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③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8.报价须知:
①本项目系统出价填报含税总价;报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就位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耗材费、技术服务培训费、3年质保服务费、13%增值税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②本项目所有采购产品均为全新原厂正品品牌机,原厂未拆封,拒绝翻新机、二手设备、样机、改装设备。
③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现场部署,设备须达到可正常投入使用状态。
④供应商应当充分踏勘或了解项目现场条件,充分预估全部风险,所有漏项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内。
⑤报价单所列配置为最低配置要求,所投产品配置就高不就低:高于所列配置的按中标单价结算、不增补费用;低于所列配置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9:00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总价。
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含税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含税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含税最低(总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4.报价单中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的,按最低的为准。
八、供货及履约要求
1.供货要求:中标后(以采购人提供的书面交办函为准)30(时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定下)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摆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排设备安装调试。
2.验收: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对照报价单参数、数量、原厂证明材料逐项核对,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人须限期无条件整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全部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履约处置:成交后及履约全过程,若查实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实际履约能力、履约行为严重不符合本次询价的要求,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成交资格;未签订合同的,扣留全部响应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扣留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由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给采购人,在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
5.质保期:所有货物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商质保服务(按供货验收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6.响应时间:在质保期限内,接到用户报修电话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12小时内修复。出现故障后,成交人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九、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采购人开展合同洽谈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前必须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十、付款方式
1.所有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并调试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8.5%;质保期(免费维护期)满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2.结算金额=供货数量*中标单价;
3.每次申请付款前,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人开具本单位出具的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项目联系
1.采购人名称:金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79-登录后查看
2.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219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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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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