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地块项目10-13号楼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公告概要
“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地块项目10-13号楼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是2026年09月24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广州越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登录后查看00时00分 至 登录后查看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地块项目10-13号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五登录后查看公司;(成)广东省建筑登录后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登录后查看公司;(成)登录后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登录后查看公司;(成)登录后查看公司;(成)登录后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登录后查看公司;(成)广州登录后查看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登录后查看00时00分 至 登录后查看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人:余工
- 联系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智港大街15号205室之三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智港大街15号205室之三
- 招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 日期: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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