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泾阳路500号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公告概要
“关于核定泾阳路500号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是2026年10月14日发布于上海市·上海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上海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登录后查看01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审核批复(编号:登录后查看8000521)。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泾阳路500号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6)BA登录后查看0791),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泾阳路500号地块。
2、项目建设依据:《云岭西路过苏州河通道新建工程专项规划》(沪府规划〔2025〕241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征镇,东至同普路、南至长征镇建德居委会老年活动室、西至苏州河主河道、北至苏州河支流。
4、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道路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3193.5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082.66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110.8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将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阶段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 相关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