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生活垃圾集运利用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大学城生活垃圾集运利用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31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小谷围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69592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69592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城生活垃圾集运利用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番发改投批[2026]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登录后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番禺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登录后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1 投资项目代码:登录后查看
2.1.2 招标项目名称:大学城生活垃圾集运利用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2.1.4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南沙港快速路交叉口东侧,档案馆路与康陵路交叉口西侧新建生活垃圾集运利用综合体1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124.4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481.36平方米,满足厨余垃圾暂存转运规模约65吨/天、低值可回收物打包转运规模约45吨/天、有害垃圾暂存转运规模约5千克/天、其他垃圾压缩转运规模约450吨/天、大件及园林垃圾破碎转运规模约20吨/天。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约70吨/天。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综合车间、环卫停车场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
2.2.2 招标范围: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1)勘察范围: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编制规划报建所需的1:500地形图资料;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设计范围: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并配合概算评审、设计交底、施工、报批报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2.3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效果图设计(不含招标人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时间),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及概算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后配合完成概算评审送审及对数等相关概算评审工作。施工竣工验收45天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设计专业内容:□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注:以上专业内容选项可增加或减少,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勾选。
2.2.4 勘察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勘察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现场服务。
注:以上专业内容选项可增加或减少,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勾选。
2.2.5 最高投标限价:1695920.00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90160.00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05760.00元 。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2.2.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咨询等编制单位): 广东省建筑登录后查看公司 (填写所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曾提供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及本公告发布前其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有保密要求不宜对外公布的除外),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
☑日处理规模400吨/天 ☑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建设项目,☑一般工程的精密工程测量。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或环卫)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同时需提供职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近1个月(即2026年9月)在投标人本单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参保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环境(或环卫)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环境评价、环境卫生工程、市容环境、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环境规划及其他相关专业职称;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正高级工程师包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包含副研究员、副高级工程师。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即: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最新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2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3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0月31日00 时00分至 2026年1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3日11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3日11 时00分。
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3 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11月23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0开标室,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的日程安排)。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4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11月23日10时45分至2026年11月23日11时 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10开标室,具体详见本项目公告的日程安排)。(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投标时(£需要 /☑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 。
6.6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11时 00分至2026年11月23日12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9.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9.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异议受理部门:登录后查看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28号
注: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9.4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10.1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卫星图象软件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0.2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招 标 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邮政编码:510006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28号
联系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邮政编码:51007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电话:020-登录后查看-511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gdyz05@163.com
项目负责人:黄海琰
联系人:曾超深、刘秀辉、黄海琰、齐翔、杨勇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招标人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31日
招标文件:#公告附件:
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权威公开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如何查看本公告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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