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高新区创新路东段(西林大道至汉安大道)道路工程(K1+920~K2+120段)左侧土石方及边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内江高新区创新路东段(西林大道至汉安大道)道路工程(K1+920~K2+120段)左侧土石方及边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四川省·内江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涉及金额6193523.58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内江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6193523.58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内江高新区创新路东段(西林大道至汉安大道)道路工程(K1+920~K2+120段)左侧土石方及边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科技城PPP项目(整体工程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四川内登录后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内江高新区创新路东段(西林大道至汉安大道)道路工程(K1+920~K2+120段)左侧土石方及边坡工程专业分包(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现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登录后查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分包工程的招标事宜。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分包工程名称:内江高新区创新路东段(西林大道至汉安大道)道路工程(K1+920~K2+120段)左侧土石方及边坡工程专业分包
2.2 分包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
2.3 分包工程规模:K1+920~K2+120段,全长200米。
2.4 分包合同估算价: 6,193,523.58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实际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分包工程招标范围:内江高新区创新路东段(西林大道至汉安大道)道路工程(K1+920~K2+120段)左侧土石方、边坡工程专业分包的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修复等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施工和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具体包含:土石方工程:清表及外运、挖一般土方、挖一般石方、原土石回填、余方弃置等作业;边坡防护工程:三维网植草护坡、植草护坡、TBS 生态护坡等作业。
2.7 工程类型: 市政 (房建/市政/公路)
2.8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独立法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若投标人存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情形,以成立时间起)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审计报告首页、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4 投标人业绩:自登录后查看(含)以来,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6 项目负责人业绩: /
3.1.7 其他要求: /
3.1.8 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等文件规定,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异常或资质预警)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查询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发布的信息为准。(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登录后查看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登录后查看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使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且注册专业应在有效期内。若提交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2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领取
4.3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信建设数字供应链创新平台门户(https://sc.construction.citic/ebs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详细获取流程见本章节第4.5项“招标文件领购指引”。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5 招标文件领购指引:
(1) 潜在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信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s://ebuy.citi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免费注册,并在注册过程中根据提示步骤选登录后查看公司。
(2)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后,登录“中信建设数字供应链创新平台门户(https://sc.construction.citic/ebs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选择用户登录,输入注册“中信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时所填写的账号通过短信验证码形式登录。
(3)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领取要求在中信建设数字供应链创新平台门户上传: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④付款凭证或截图;⑤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余资料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如有),同时应将上述资料的打印盖章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不接受到付)。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注册、领取招标文件,注册过程中如有问题,潜在投标人可登录“https://ebuy.citic.com/cms/default/webfile/help1/index.html”,下载“中信集团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及时登录平台完成注册和获取等操作,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注册并取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的,其风险或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付款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支付宝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支付宝形式的,支付宝付款码详见《文件获取相关要求》,输入相应金额后,在“添加备注”栏备注投标人名称(以公章为准),支付标书款后请截图,并命名《缴纳标书款凭证》。
(2)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公户汇款,并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文件费”,汇款账户为:
户 名:北京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登录后查看05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9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2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线上提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TA@zhonglh.cn(纸质投标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后5日内送至或邮寄至指定地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
5.4 开标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
5.5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信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s://ebuy.citic.com/cms/default/webfile/1ywgg2/index.html)、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sc.construction.citic/ebs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65号中合新都汇8号楼11层
联系人:潘彦国
电 话:登录后查看806
招标代理:北京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10室
联系人:李娜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TA@zhongl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