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装备升级(省本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装备升级(省本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河南省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99996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99996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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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装备升级(省本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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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装备升级(省本级)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999,960.0登录后查看元 | |||||||||||
| 最高限价:299996登录后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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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装备升级(省本级)项目,包括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对讲机、专业无人机、高性能无人机、指挥通信中枢、指挥调度显示系统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5.2质保期:不少于3年。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通过。 5.4标段划分:共1个包。 5.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其他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登录后查看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在该网站查询不到单位信息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登录后查看,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
| 3.方式:网上获取。市场主体需要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 4.售价:登录后查看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水利厅》《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本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工业行业。 4.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网上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6.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类计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省水利厅院内) | |||||||||||
| 联系人:李明杰 | |||||||||||
| 联系方式:0371-登录后查看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 联系人:王倩倩、袁芙蓉、郭甜艳 | |||||||||||
| 联系方式:0371-登录后查看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袁芙蓉 | |||||||||||
| 联系方式:0371-登录后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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