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197号首层
公告概要
“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197号首层”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9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900 元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 |||||
| 标的名称 | 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197号首层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仓储 ()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登录后查看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两年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90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5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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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因历史原因无产权证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登录后查看)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招租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按现场线下竞价方式进行。(详见附件招租公示)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该物业位置、物业性质、产权状况、证照状况、水电设施、消防、控规情况等),并到现场检查物业的实际情况以确定物业情况是否符合自身使用的预期。当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物业现状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接收物业。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物业现状为由解除(终止)合同或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2.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装、加建、改建的,应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装、加建、改建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如涉及的工程需要报建的,承租方还应办理相应的报建许可手续。审核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动工,如因出租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一切责任、后果与出租方无关。施工完成登录后查看公司提供验收合格资料后方可使用。租赁到期后,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包括照明设施、水电设施和门窗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须于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前按首年月租金3倍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4.出租方不承诺也不保证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能符合承租方的具体使用功能和不时变化的环保和安全规范。承租方使用后,如该物业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其使用需要或这些配套设施因根据承租方具体的使用功能而不符合有关规范(特别是消防规范)的,概由承租方自行和自费重新配置,且在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被提前解除合同时,所增加的有关设施均不得拆除。 5.特别约定: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番禺区政府或其授权政府部门决定收回出租物业(含土地)的,视为合同因不可归责于租赁双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在提前3个月告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无偿退回出租物业(含土地),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经济损失赔偿或补偿。 6.该物业的水电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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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账号:登录后查看00996289 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户行登录后查看公司番禺市桥支行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的资格条件如下: (1)意向方为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企业法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 (2)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须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打印件,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信息为准) (3)意向方须于公告截止日18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出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 (4)意向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8时之前把意向承租纸质版资料寄/送至出租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堤西路49号,梁先生收,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四)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8时之前)在出租方现场进行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递交至出租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意向方需提交资料如下: 意向方需提交资料如下: (1)法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意向方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手指摸);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加盖手指摸; (2)《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须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打印件,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信息为准)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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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梁生 | ||
| 联系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招租公示-石楼人民路197号首层.pdf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doc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docx雨污分流工程长效管理协议.docx | ||
| 特别声明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