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新兴白云花园乐居大街22号自编202、302(二次挂牌)
公告概要
“广州市白云区新兴白云花园乐居大街22号自编202、302(二次挂牌)”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道 | ||||||||||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新兴白云花园乐居大街22号自编202、302(二次挂牌)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面议 | ||||||||||||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第三方服务提供单位应收款项,租金每满24个月递增2%(第三年、第五年分别在各自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435.978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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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失信行为。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按出租标的指定租赁用途办公进行出租。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使用租赁物所需的一切相关经营证照后方可经营使用。 4.租赁期内,若城市规划建设及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征收(用)、政府有关单位或产权方需要收回使用、移交或转让租赁物、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租赁物的,本合同终止,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通知时间无条件腾空退出并将租赁物交还出租方,出租方除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外,对承租方所投入的装饰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形成附和的及已经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以及其它均不作任何补偿。 5.物业位于居民生活小区内,不得开展易产生噪音等可能引发居民投诉的经营活动。 6.租赁物租赁期间物业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缴交;租赁登录后查看公司代收代缴,承登录后查看公司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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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兴白云花园乐居大街22号,电话登录后查看)。意向人请在租赁物挂牌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递交承租意向书及报价资登录后查看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原件验核后退回。自然人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的,须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报名,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当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物业现状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接收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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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意向方本方/本人已明确知悉物业情况,并承诺: 1.在经营使用物业时有能力防控风险,认真遵守及履行合同条款约定,严格做好安全生产,自觉承担一切安全生产风险的义务及责任,能积极配合场地属地相关职能单位工作,自行办理相关证照,自行协调处理经营使用场地时所产生的任何问题。 2.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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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联系方式 | 020-登录后查看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