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金钟街消防站暖气节能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金钟街消防站暖气节能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天津市·天津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嘉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558979.34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天津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558979.34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登录后查看公司金钟街消防站暖气节能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天津市登录后查看公司金钟街消防站暖气节能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55.8979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登录后查看公司金钟街消防站暖气节能设备购置,其他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之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于开标当日、评审工作结束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10室
联系方式:郭福生,022-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福生
电 话: 022-登录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