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青岛能辐科技有限公司辐照灭菌技术服务综合应用项目”是2026年10月13日发布于山东省·青岛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 项目名称: |
青岛能辐科技有限公司辐照灭菌技术服务综合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隐珠街道民丰街路369号5栋车间(辐照车间) |
| 建设单位: |
青岛能辐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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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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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在辐照车间内东侧中间位置新建2座辐照机房(南北并排布置,北侧为1#辐照机房,南侧为2#辐照机房),并分别于每座辐照机房内安装2台HYDZ1050-B型工业电子加速器,用于辐照加工。2座辐照机房(1#、2#)独立控制,可同时运行也可单独运行,每座机房内安装的2台HYDZ1050-B型工业电子加速器可同时出束(额定工况),也可单台独立运行出束。4台加速器同时运行是项目可能的最大工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分区管理、安全保卫、安全防护、存放保管、台账记录、辐射监测、日常检查、培训考核、年度评估等制度要求,采取辐射屏蔽、警示警告、多重联锁、视频监控、辐射监测、异常报警、专人负责等辐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和责任落实督导,全方位做好辐射安全闭环管理。(二)强化辐射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等文件中的辐射防护要求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与安全防护措施和辐射监测方案,落实分区管理、实体屏蔽、警示标志、联锁装置和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等。周边辐射水平和人员所受年有效剂量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中有关要求,避免对人员造成辐射伤害。按要求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严格辐射安全环境监测。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等标准要求,科学制定辐射监测方案,配套辐射监测仪器设备,加强工作场所、个人剂量及周围环境等的辐射监测,保证监测制度有效落实和监测数据真实。(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速器设备内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正常运行工况下无放射性废水产生;设备检修或者长期停机产生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在循环冷却系统内放置半小时以上,方可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登录后查看公司处理。(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射线与空气作用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等非放射性气体,经排风管道收集后通过2支16m高排气筒排放。(六)严密环境风险防范。根据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射线装置的全链条管理,加强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定期分析和评估日常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及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配齐备足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辐射事故,须立即采取切断射线装置电源等措施,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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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0532-登录后查看 |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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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
| 邮政编码: |
266400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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