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本级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2026年市本级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采购询价公告”是2026年10月09日发布于浙江省·衢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衢州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涉及金额8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衢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8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市本级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2号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8楼822室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2026年市本级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8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市本级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二类以上汽修企业名单(约160家,企业数量动态变化以实际为准)逐家完成上门安全指导服务工作,包括协助企业规范安全生产台账的制作管理、协助企业排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 2.中标人在完成二类以上汽修企业上门安全指导服务工作后,应跟踪指导企业完成隐患整改,针对每一家受服务企业制作相应的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报告,并作为验收证明材料提交给采购人。 3.中标人应按照每两人一组的形式对二类以上汽修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每个小组需由两名具备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汽车维修领域专家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领域专家组成。 4.中标人应对市本级含烤漆作业的汽修企业进行摸排,重点围绕烤漆房运维、防爆通风、危化品管理等关键环节,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与必要设施设备、规范作业流程,筑牢重点业态安全防线。 5.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事项并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需至少配备两名汽车维修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有人,或道路运输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持有人。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2号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8楼822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 17: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2号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8楼82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登录后查看(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动态调整)
地点(网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2号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登录后查看和登录后查看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2号市道路运输管理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19693
质疑联系人:何小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0-3019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3308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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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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