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大数据 · 全国工程项目信息与招投标数据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 0755-2692121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福利胡同南侧1-0-106、1-3-3-301房产

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发布日期 信息整理中策大数据

公告概要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福利胡同南侧1-0-106、1-3-3-301房产”是2026年10月29日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福利胡同南侧1-0-106、1-3-3-301房产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挂牌开始时间:登录后查看 挂牌结束时间:登录后查看 挂牌价: 310 万元 租期:5年 年平均租金:登录后查看元 保证金:无 价格说明: 面积: 3935.28㎡ 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海拉尔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王欢 联系电话: 010-登录后查看-8004 项目负责人: 谷秀玲 联系电话: 010-登录后查看-8002 代理机构信息 委托会员名称: 呼伦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 范文全 联系电话: 登录后查看431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福利胡同南侧1-0-106、1-3-3-301房产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福利胡同南侧1-0-106、1-3-3-301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海拉尔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福利胡同南侧1-0-106、1-3-3-301
面积 3935.28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其他 特色 繁华商圈, 交通便利, 电梯房
标的占用情况 占用 权证名称 无
权证编号 无 免租期限 无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呼伦贝尔市海登录后查看公司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310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登录后查看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年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信息披露终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否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一次性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租金及押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一次性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否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登录后查看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交纳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二、此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未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崇悦,电话:登录后查看77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标的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三、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出租方提供的首期租金到账凭证后,承租方的保证金原路返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一次性返还。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登录后查看元押金,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平均租金成交额2%的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 五、天津产权收到首期租金到账凭证及确认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六、本次标的按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七、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承租人必须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合法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 (2)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在不得改变出租标的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加固或增加设备、设施的,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期内承租人因装饰装修、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承租后增加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政府环境治理的标准和要求。 (4)承租人承租期间造成出租标的结构、功能发生故障或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缮,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确保有完善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自行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区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及安保、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等工作的规定并承担责任。凡因治安、消防安全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6)承租人必须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经营资质证书。 (7)承租人因使用出租标的及附属设施而发生的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有关部门规定据实支付。 (8)若承租人违反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出租方依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强制性停业整改等措施,直至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根据出租方的要求限期整改,期间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在承租人运营期间,如发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 (10)承租人在承租期的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均与出租方无关。 (11)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 ①承租人利用所承租的出租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②承租人对承租的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抵押的。 ③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达30天的。 ④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不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另有用途时。
资格条件 无
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标的任何原有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损坏,承租方安装任何设备及装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批准。 2、出租方按上级单位要求或因政策调整等对出租标的进行资产处置时,或遇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承租方腾房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腾房,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终止租赁合同,剩余租金返还。 3、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管理、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水、电、物业、消防等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均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其他设施的设计施工。 6、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税务、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得转租、分租、出借、转让所租赁标的或以其他方式将租赁标的让与他人使用。 7、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登录后查看002535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登录后查看0027

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如何查看本公告的联系方式?

注册中策大数据账号并登录后,即可查看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历史招投标数据。

本页招投标信息的数据来源是什么?

本页公告原文来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由中策大数据聚合整理并持续更新。

登录后可查看公告全文与涉及单位 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免费注册查看
↑
中策大数据
30秒注册,免费立享
找商机、找人脉、就上中策大数据
日发布3000+优质项目
日发布25万+招采商机
项目商机CRM/API数据对接
数亿优质招采数据总量
2000万+累计项目发布量
服务热线:0755-26921213
中策大数据
客户进行AI搜索时,
您是被看见还是被沉没?
受保护的品牌资产
¥800B+
监测节点
15,000+/天
服务行业
科技/工业/医疗/服务等
服务热线:0755-26921213
❌
账号登录
立即查看工程项目及招采信息
验证码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服务协议及隐私权政策
取消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