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南沙2024NJY-5
公告概要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南沙2024NJY-5”是2026年09月25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6359632.2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6359632.2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广州南沙2024NJY-5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登录后查看MA9Y7HPJ3A-登录后查看-100014-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西南侧、广隆涌东侧、广兴路西侧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本项目由四块地构成:2024NJY-6号地-北地块(DN0302015地块)、2024NJY-5号地-南地块(DN0302008-1地块、DN0302008-2地块)、 2024NJY-5号地-北地块(DN0302009地块),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8万㎡,其中商业务服务设施约2.58万㎡,总建筑面积约28.5万㎡。项目总投资约20.8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0.55亿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广州南沙2024NJY-5、2024NJY-6地块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竣工结算阶段、项目决算阶段及委托人要求的本工程其他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事项等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测算、设计概算编审及对数、施工图预算编审及对数、编制目标成本、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备案、方案经济指标对比分析、清标对数及争议解决(含工程量及价格核对)、变更立项审核、变更费用审核、争议谈判、合同纠纷谈判、全过程咨询驻场服务、合同(含综合类、营销类)结算及决算等,概预结算编审需符合上级评审部门相关要求。全过程咨询驻场服务包含:工程进度款审核、项目测算、变更立项审核、变更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含综合类、营销类)核查确认、施工索赔审核、提供工程相关价格参考、指标对比分析、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建立造价管理台账、以及委托人要求出具的本项目其他非工程类合同招标控制价编制、计量、结算审核等,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需将资料汇编成册(含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稿、变更文件和以上与施工单位对数双方盖章确认文件等)。咨询人派驻驻场人员不能及时登录后查看公司内部自行协调完成。 | ||
| 工期(交货期) | 根据工程施工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合同履约的全部内容,双方款项两清且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移交并经委托人认可后服务期即结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35.96322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登记前,投标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企业信息;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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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登录后查看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湾晟北一街开建经贸大厦14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石工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9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 胡小江、欧阳光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招标监督机构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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