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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2022年乌苏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用(肥料)尿素采购(结余资金继续使用)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 金额773280 元

公告概要

“[政采云]2022年乌苏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用(肥料)尿素采购(结余资金继续使用)竞争性谈判公告”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乌苏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乌苏市供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及金额77328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金额
77328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招标单位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代理单位

乌苏市供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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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2年乌苏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用(肥料)尿素采购(结余资金继续使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2022年乌苏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用(肥料)尿素采购(结余资金继续使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登录后查看 

    最高限价(元):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乌苏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用(肥料)尿素采购(结余资金继续使用)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后查看  
   单位: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一批农业用(肥料)尿素。注: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登录后查看,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登录后查看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登录后查看;新疆CA服务热线登录后查看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要使用 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使用 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登录后查看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登录后查看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登录后查看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登录后查看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苑街道长征路社区黄河西路072号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乌苏市淮河西路687号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母黎霞

电 话:登录后查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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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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