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大数据 · 全国工程项目信息与招投标数据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 0755-26921213

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海棠驿站(海棠西路与双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四年租赁权

招标公告 浙江省 金华市 发布日期 信息整理中策大数据

公告概要

“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海棠驿站(海棠西路与双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四年租赁权”是2026年11月04日发布于浙江省·金华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省· 金华市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登录后查看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登录后查看
出租标的地址 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海棠驿站(海棠西路与双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
交易机构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登录后查看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登录后查看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60532号,证载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5、本次标的项目经营权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现有可移动搬运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或政府行为需要征收、征用该项目场地,或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项目场地、或将场地另作他用、或需要改造场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项目经营权,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拆除由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资产,腾空后将房屋归还给出租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但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8、承租方对标的进行经营装修改造的,需符合湖海塘公园整体环境,不破坏、无污染的及不影响道路及周边建筑结构,所有相关审批文件办理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内承租方享有自行装修后的设施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室内装修可拆卸部分由承租方拆除并归其所有,其他基础设施和环境景观提升部分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其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湖海塘公园海棠驿站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0、预约看房咨询:姚女士,登录后查看。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德胜街582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5,448.00 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登录后查看元。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与第三年租金持平。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辖区管理政策,不得经营殡葬及黄、赌、毒等行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不得经营化工及其他有危险或污染的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不得开展对公园环境造成恶劣或污染的项目;经营项目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为标的交付日,如自出租方发出签约通知后30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重新挂牌。 2、标的含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培育期)。 3、标的为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海棠驿站。建筑物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铝合金玻璃门窗,室内中档装修,水泥砖地面,护墙板墙面,带中央空调,面矿板吊顶,至吊顶层高2.8米(以上摘自评估报告)。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实付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履约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整,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中途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金华双龙支行 账号: 3305 0167 6760 0000 1388 ▲6、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四至范围、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经营、使用不符合相关环保、安全要求,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标的房屋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既有建筑物墙面剥落、裂缝、屋面漏水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9、标的房屋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拆除工作。 10、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办理相关证照时要求须拆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承租方须自行拆除,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 11、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如需水电表开户、安装等事宜的,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2、承租方承租房屋经营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门前三包等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3、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14、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租期 4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1个月(培育期)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2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承租方完成成交款项交纳及合同签订事宜后凭出租方出具的通知函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我的账户”中。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若竞买方均未报价,则继续按延长信息披露期规则进行延牌。
    项目附件 # # # # # #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登录后查看公司5楼 网址

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如何查看本公告的联系方式?

注册中策大数据账号并登录后,即可查看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历史招投标数据。

本页招投标信息的数据来源是什么?

本页公告原文来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由中策大数据聚合整理并持续更新。

登录后可查看公告全文与涉及单位 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免费注册查看

你可能感兴趣的招标信息

更多招标信息 >
↑
中策大数据
30秒注册,免费立享
找商机、找人脉、就上中策大数据
日发布3000+优质项目
日发布25万+招采商机
项目商机CRM/API数据对接
数亿优质招采数据总量
2000万+累计项目发布量
服务热线:0755-26921213
中策大数据
客户进行AI搜索时,
您是被看见还是被沉没?
受保护的品牌资产
¥800B+
监测节点
15,000+/天
服务行业
科技/工业/医疗/服务等
服务热线:0755-26921213
❌
账号登录
立即查看工程项目及招采信息
验证码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服务协议及隐私权政策
取消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