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总院北部水厂臭氧活性炭建设工程节能评价报告专业分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广州市政总院北部水厂臭氧活性炭建设工程节能评价报告专业分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51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51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广州市市登录后查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北部水厂臭氧活性炭建设工程节能评价报告专业分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要求分包单位负责收集项目工艺、设备、能耗基础数据,开展综合能耗核算与能效对标;编制节能评价报告,内部校核优化;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文本;整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发改部门,全程跟进节能审查流程直至出具节能审查意见。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登录后查看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及能力:
1)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或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机构(服务类别:节能技术服务);
2)2024年1月至今有广东省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经历。
8. 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计量 专业高级工程师(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
供应商应满足以上1-8资格条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公告开始时间
登录后查看
八、公告结束时间
登录后查看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 17:00
十、其他
采购文件获取1. 获取时间
从登录后查看,每个工作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
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邮件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邮件发送后请联系招标人确定报名是否成功。(报名邮箱:zengps@gzmedri.com)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
采购方:广州市市登录后查看公司
日期: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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