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G3059E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公告概要
“浙G3059E帕萨特牌小型轿车”是2024年11月13日发布于浙江省·永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永康市新创科技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永康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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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登录后查看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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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G3059E帕萨特牌小型轿车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浙G3059E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车辆品牌 帕萨特牌 车辆型号 SVW7183SJD 车身颜色 黑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LSVET69F4A2642280 发动机号 115937 发动机型号 CED 燃料种类 汽油 排量(升) 1.781 出厂日期 登录后查看 购置日期 登录后查看 注册登记日期 登录后查看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登录后查看 行驶公里数 170000km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标的车辆为帕萨特牌小型轿车,初登日期为登录后查看,车辆强制保险到期日为登录后查看,标的车辆现状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标的车辆瑕疵情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标的车辆的瑕疵担保责任及基准日后的瑕疵扩大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车辆为帕萨特牌小型轿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截止评估基准日表显行驶里程为170000km公里(里程数以现场车辆实际为准)。此次车辆转让不带车牌号码,如实际行驶里程与表显里程不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车辆违章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向当地交管部门查询,如有违章等情形由受让方自行处理,产生的罚款、滞纳金、补办手续等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5.相关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6. 挂牌期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意向方应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7、标的现场看样具体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子政路189号,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王先生 。 8.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9、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可开具普通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10.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刘先生登录后查看;颜女士登录后查看,办公室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族大厦16楼1601室。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登录后查看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子政路18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后查看03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8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方报名时应交纳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登录后查看公司,账号:登录后查看644,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余额转为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 4、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0%(十位数四舍五入,取整至百位)。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康支行,账号: 登录后查看0043491)。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即时(提货完成前)补足。 5.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违章、扣分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向当地交管部门查询,如有违章、扣分等情形由受让方自行处理,产生的罚款、滞纳金、补办手续等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车辆现有车辆强制保险到期日为登录后查看,无商业保险。 10.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钥匙等材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车辆交付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11.受让方自获得交易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转让标的自相关权证办理完毕后权属转移至受让方。 12.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展示时间 挂牌期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子政路189号 联系人姓名 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 登录后查看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2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 # 、 # 、 # 、 # 、 # 、 # 、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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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颜女士 电话 0579-登录后查看 手机 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合作机构 名称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333号永盛楼三楼 联系人 刘先生 固定电话 0579-登录后查看 手机 登录后查看 转让方 联系人 王志军 电话 0579-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子政路189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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