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三处商服租赁权拍卖公告
公告概要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三处商服租赁权拍卖公告”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黑龙江省·绥化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金额54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绥化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54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绥化登录后查看公司三处商服租赁权拍卖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绥化登录后查看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绥化市 |
| 挂牌价格 | 登录后查看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7 |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为房屋三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三年期房屋租金,起始日期从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合同日期开始。 3、租赁期间出租方承担取暖费用,承租方承担取物业费、水费、电费、通讯费等费用。 4、水、电、物业等前期尾欠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5、收取登录后查看元房屋使用抵押金。合同到期时,委托人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承租人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则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6、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承租期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防火、生产、经营、人身安全)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负责赔偿。 7、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出租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出租人所有。 8、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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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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