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前进街石溪村
公告概要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前进街石溪村”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40884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40884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前进街石溪村 |
| 标段(包)名称: |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登录后查看MA9Y7HPJ3A-登录后查看-100001-5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前进街石溪村、宦溪村渠箱与河涌综合整治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聚焦前进街道 4 个社区水利设施陈旧破损、服务功能不足的问题,通过修复排水暗渠、加固堤岸、翻新水闸、优化公共活动空间等方式,打造安全可靠、通畅稳固的防洪排涝体系。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水利设施改造 水利设施改造包括修复排水暗渠 475 米,翻新宦溪涌水闸设施 1 套,加固宦溪涌下沉堤岸 603 米,加固水生植物护栏 200 米。 (二)消防安全改造 消防改造包括增设消防执勤值班室 4 个,新增微型消防站 1 个,增设河涌警示牌、 救生圈 25 套。 (三)公共活动空间改造 公共活动空间改造包括非机动车道加铺彩色沥青2000平方米,人行道加铺彩色沥 青1800平方米,翻新人行道 1450 平方米,更换花岗岩栏杆1460米,更新树池 165 个,增设坐凳 75 个,新增口袋公园宣传标识 345 平方米,更新杨桃公园北侧护栏 350 米,设置宦溪涌龙舟平台 220 平方米,新建便民长廊 72 平方米,翻新石溪涌龙船坞 56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登录后查看元,其中工程费约登录后查看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文件为准)。 |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规定,负责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现场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审查单位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并配合招标人办理评定、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总工期暂定9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08.84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若联合体投标,可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若联合体投标,可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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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登录后查看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5:45: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5:45: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5:45:00 | 开标地点 | 第1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刘工、肖工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园路85号102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高孔泉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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