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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 金额310000 元

公告概要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昀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31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省· 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金额
31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招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代理单位

江苏昀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告招标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江苏昀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人电话:登录后查看
标段信息 td>td>公告正文:td>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业主为登录后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 2.2 建设规模: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最高投标限价: 登录后查看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 招标范围: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推荐品牌: 本工程用材品牌一览表 招标人推荐品牌 序号 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缆 江南电缆、远东电缆、中京电缆、上上电缆 2 开关、插座 公牛、德力西、施耐德、西门子 3 防水材料 东方雨虹、科顺、凯伦、卓宝 4 瓷砖 东鹏瓷砖、宏宇瓷砖、马可波罗瓷砖 5 涂料 多乐士、三棵树、立邦 6 灯具 雷士照明、欧普、佛山照明 7 铝型材 凤铝铝业、南山铝业、兴发铝业、伟业铝业 8 卫生器具(蹲便器、小便器) 海诗芬、九牧、TOTO、东鹏 9 卫生器具(洗手盆) 海诗芬、九牧、慕帝纳、龙士达 10 PPR管 联塑、日丰、三中金牛 特别说明: 1、招标人在招标时推荐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和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和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时投标人应对使用推荐品牌进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 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应将招标人书面同意书(格式自拟)原件(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彩色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2、本项目中涉及到需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均需得到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及使用;若采购的成品、半成品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登录后查看公司负责人的投标。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登录后查看公司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信息为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6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如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yqzjjyth.com/index#/homePage)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登录后查看15时00分。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gyqzjjyth.com/index#/homePage 6. 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版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昀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南侧东润华庭2号楼09号 联 系 人:吕主任 联 系 人:仲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电 话:登录后查看td>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td>否td>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td>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2)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td>其他事项说明:td>登录后查看
标段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城头税务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标段编号:
项目最新时间 td>登录后查看 23:59:59td>要求澄清截止时间:td>登录后查看 18:00:00td>提出异议截止时间:td>登录后查看 18:00:00t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td>登录后查看 15:00:00td>开标时间td>登录后查看 15:00:00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登录后查看 15:14:36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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