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丰树西北物流园区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公告概要
“关于核定丰树西北物流园区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是2026年11月02日发布于上海市·上海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上海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登录后查看375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审核批复(编号:登录后查看8000614)。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丰树西北物流园区土地储备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6)BA登录后查看0844),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丰树西北物流园区土地储备项目。
2、项目建设依据:《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沪规划〔2003〕770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金通路、南至533坊2/0丘、西至金达路、北至银杏路。
4、规划用地性质:普通仓储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76908.2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76908.2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将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阶段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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