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10#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复核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概要
“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10#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复核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安徽省·黄山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黄山市屯溪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黄山市昱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位为安徽财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黄山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10#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复核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黄山登录后查看公司受黄山市屯溪登录后查看公司委托,就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10#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复核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九龙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10#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复核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3.采购方式:询比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登录后查看公司
成交折扣率:1%
公示期:自登录后查看17:00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登录后查看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70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其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屯溪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8号昱城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兴昱路8号昱城大厦B座706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701
五、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 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黄山市登录后查看公司官网 ( http://www.hstxcjt.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