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南4-南6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
公告概要
“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南4-南6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是2026年10月09日发布于浙江省·温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温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6号体育中心体育场一层南4-南6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厉女士、 江先生|联系电话:0577-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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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中,原合同于登录后查看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温州体育中心,房产证号: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808876号。规划用途:非居住,业态功能:不限(重油烟及食品加工除外)。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动态报价的方式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0.25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登录后查看元,租金无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按一年一付,次年起租金每三个月一付,次期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租金含税。 出租用途 业态功能:不限(重油烟及食品加工除外)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在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2、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10%(向上取整数)。 3、承租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人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人协助提供。 4、承租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出租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标的物移交:待房产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按现场现状移交给承租人使用,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破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 6、空调室外机位置,不得占用外部空间与立面,只能在租赁空间内架设置。 7、装修、电路安装、网络报装、店招尺寸、元素(附图文资料)需提前一周书面申报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8、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大型活动或大型赛事,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统一指挥安排,并遵守有关规定。因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正常营业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追究出租方责任和赔偿。如需承租方停业(腾空)配合或广告冲突须覆盖,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停业补偿按出租方通知停业(腾空)实际发生天数为准予以延长租期,或在次年租金缴纳时以免收租金形式予以抵扣。 9、租赁期内,出租人为承租人(每户)配备一个车辆停车免费名额,具体按出租人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10、出租人收取租金开具租赁发票的税费由出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注:由于场地限制,水路安装入户不容易实现。 11、租赁期间的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去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2、若室内如有空调以及其他装修、装饰物,均不在出租范围,最终以出租人移交给承租人的现状为准。 13、承租人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除承租人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6、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租人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登录后查看)至信息披露期满日(登录后查看)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登录后查看)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登录后查看下午5时止。 3、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4、咨询电话:0577-登录后查看202 5、若披露期内,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登录后查看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登录后查看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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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厉女士、 江先生 电话 0577-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江先生 固定电话 0577-登录后查看 手机 登录后查看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