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爵士郡小区16号楼108、208号商铺,标的为转让方通过丰镇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已办理网签变更手续,网签合同编号2023YS登录后查看70、2023YS登录后查看71。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处于出租状态,租期至登录后查看,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房产交付时,房产租赁仍未到期的,未到期租金归受让方所有,租金支付相关事项由转受让双方在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3、该房产网签虽已办理至转让方名下,但因原开发商未出具税票,现阶段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仅按现状公开转让。转让方不承诺、也不保证完成过户。受让方自行承担税票补办,过户、税费及全部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办理至受让方名下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经双方协商后的税费承担方式的,按协商约定承担,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 6、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接收后至交付前之间的费用,租赁期间约定承租方承担的,由承租方承担,接收前的欠费由抵债人(被执行人)承担,如受让方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自行与承租方或抵债人主张。标的交付之日起涉及的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服务费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1、 勘验时间及联系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冯先生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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