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导线处理及检测系统【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概要
“激光导线处理及检测系统【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是2026年09月22日发布于北京市·北京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天津锘华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北京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激光导线处理及检测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9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登录后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与服务费)¥登录后查看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得分:80.54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华晟瑞登录后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与服务费)¥登录后查看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得分:71.08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评标情况:登录后查看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提供标书发售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企业部分缴费证明。”经现场评标委员会核查,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审计报告且社保证明和缴税证明均不满足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行政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十道5号
项目联系人:黄敏
电话:022-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王女士、刘女士
电话:010-登录后查看、010-登录后查看
邮箱:wanghx077@avic.com、liuxt049@av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