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0日发布于山东省·泰安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泰安惠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泰金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4029121.47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泰安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4029121.47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登录后查看公司,技术资料准备完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2.2项目编号:XT-GC-登录后查看-01-03/04
2.3建设地点: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室外配套管网及道路工程,主要包含混凝土路面、室外管网、路灯等;二标段为室外配套挡土墙、绿化及门卫工程,主要包含绿化、挡土墙、围墙及门卫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监理周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第一标段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监理第一标段招标以工程总价登录后查看元作为监理费报价基数,最高费率为0.57%,最高投标限价为13.70万元;第二标段招标以工程总价登录后查看元作为监理费报价基数,最高费率为0.57%,最高投标限价为5.6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XT-GC-登录后查看-01-03 | 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管网及道路工程监理 |
XT-GC-登录后查看-01-04 | 新泰市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室外配套挡土墙、绿化及门卫工程监理 |
注:本项目监理允许兼投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获得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本项目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应分别组建完整、相互独立的项目监理机构;各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全部现场监理人员不得交叉兼任,不得共用同一套监理管理班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 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第一、二标段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领取时间:自2026年10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4.4.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4日上午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4.4.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4.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4.4.6、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4)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722535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新泰开发区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38-70590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1325号
项 目负 责人:刘慧
电 话:0538-7251230
电 子 邮 箱 :登录后查看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