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
公告概要
“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是2026年09月29日发布于湖北省·武汉市的环境评价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环境评价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环境评价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武汉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武汉站配套道路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站及周边区域(西一路、北二西路、北二东路、和谐路、白云路、南二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9187.2 |
| 建设单位 | 武汉市城登录后查看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余新民 |
| 联系人 | 姜军 | 联系电话 | 180登录后查看340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848.04 | 环保投资(万元) | 5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对现有东、西广场高架落客平台进行拓宽改造,由原来的单向 4 车道拓宽为单向 6 车道。 新建东侧拼宽桥单侧桥长 291m,新建西侧拼宽桥单侧桥长 293m,桥宽 8m。 (2)对武汉站周边 6 条配套道路进行拓宽改造: 1、西一路改造段西起黄鹤路(桩号 XYK0 007.543),东至东一路(桩号 XYK0 520),改造长度 512.457米,本次改造主要为范围内车行道路幅宽度调整,黄鹤路~内部通道(短途复载通道)段向南侧拓宽 1m,内部通道(短途复载通道)-出租车上客区段向北侧拓宽 4.5m,出租车上客区段-东一路段:向北侧拓宽 1m,由现状 8 米宽双向 2 车道调整为 9 米宽单向三车道; 2、北二西路改造段北起团结大道(桩号 BEXK0 017.592),南至西一路(桩号 BEXK0 156.703),改造长度 139.111 米,本次改造主要为范围内车行道路幅宽度调整,向东侧拓宽 3.5m,由现状 7 米宽双向 2 车道调整为 10 米宽单向三车道; 3、和谐路改造段西起杨春湖路(桩号 HXK0 080),东至南二路(桩号 HXK0 720),改造长度 640 米,本次改造主要为范围内压缩沿线中分带,南侧压占绿化带 6m 宽,拓宽 2 车道;北侧压占绿化带 2.5m 宽,拓宽 1 车道,扩建后沿线车道规模不低于双向 6 车道; 4、北二东路改造段北起团结大道(桩号 BEDK0 017.864),南至西一路(桩号 BEDK0 150.759),改造长度 132.895 米,本次改造主要为范围内道路断面布置,向东侧拓宽 3.5m,由现状 7 米宽双向2 车道调整为 10 米宽单向三车道; 5、白云路改造段北起团结大道(桩号 BYK0 012.910),南至和谐路(桩号 BYK0 798.710),改造长度 785.8 米,本次改造主要为范围内压缩沿线中分带 2.5m 宽度,西侧拓宽 1 条车行道,高压铁塔前后 50m,中分带拓宽 1-2.5m,广场侧人行道拓宽 1.5m,扩建后沿线车道规模由双向 4车道调整为双向 5 车道; 6、南二路改造段南起和谐路(桩号 NEK0 000),北至西二路(桩号 NEK0 190.254),改造长度 190.254 米,本次改造主要为范围内道路断面布置,道路向东侧拓宽 4 米,由现状 7 米宽双向2 车道调整为 10 米宽双向三车道。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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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机械设备尾气、施工粉尘、二次扬尘、沥青摊铺烟气等采取洒水降尘、覆盖、硬化、喷淋降尘、车辆限速、车辆冲洗、密闭运输、使用清洁能源等防护措施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空气中 其他措施: (1)建筑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m 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砼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2)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必须保持现场周边环境整洁,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日产日清,工程竣工后必须做到工完场净。 (3)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m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4)在拆迁和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5)施工现场的办公区有条件时应当进行绿化和美化,热水锅炉、炊事炉灶等应采用清洁燃料。 (6)工程位于城市中心区,对混凝土浇筑量超过10m3 的工程,就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若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足或运输困难等其他原因,需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 (7)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应优先使用含硫量低于0.02%的低硫汽油或含硫量低于0.035%的低硫柴油,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应满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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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化粪池收集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雨水冲刷产生施工含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采取排水沟收集导排、三级沉淀池后上清液回用、车量冲洗等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其他措施: (1)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排水体系设计。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化粪池贮存后定期由武汉市环卫人员收集处理;在施工场地排水口设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或绿化;施工泥浆水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污水全部回用,其他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洗车和绿化。(2)禁止施工场地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3)施工场地及弃渣场均应远离地表水体。施工弃渣及盾构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的干化污泥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围挡措施,并及时交地方渣土管理部门处置。 (4)施工中应做到井然有序地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严禁暴雨时进行挖方和填方施工。雨天时必须在临时弃土、堆料表面覆盖篷布等覆盖物,以防止弃土在暴雨的冲刷下,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5)加强施工期环保监理。建议专设施工环保管理人员以加强具体的环保措施的执行,做到预防为主,减少和防止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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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1)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予环卫部门处置;(3)施工产生的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交予武汉市渣土办统一调配;(4)运输流体、沙石等容易飞扬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当密封、遮盖,不得沿途抛撒、遗漏。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5)处置施工渣土,施工单位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数量、运输线路、时间、倾倒地点进行处置;(6)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档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7)施工单位需加强项目监管,及时将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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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的要求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2)需要夜间施工的依据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挠民投拆电话;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00~12:00、14:00~22:00 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环保部门批准;(3)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该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4)噪声较大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尽量布置在偏僻处,应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5)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混凝土搅拌机;(6)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7)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日期应停止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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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对沿途各路段可能发生水土流失的程度应进行全面分析,以掌握易发生水土流失的路段、长度、坡度、土壤性质等情况。所有取土场,在取土之前将地表熟土铲起集中堆放,待取土结束后覆盖于平整后的取土场表面,以利于复耕和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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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武汉市城登录后查看公司 余新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武汉市城登录后查看公司, 余新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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