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屏南县古峰镇东湖社区国宝大道5-1号弘祥天悦小区1幢1501室、权证号为[产权证号:闽(2022)屏南县不动产权第000235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屏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屏南县古峰镇东湖社区国宝大道5-1号弘祥天悦小区1幢1501室、权证号为[产权证号:闽(2022)屏南县不动产权第000235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福建省·宁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427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宁德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427000 元
公告正文

屏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屏南县古峰镇东湖社区国宝大道 5-1 号弘祥天悦小区 1 幢 1501 室公告
屏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2日10时至2026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屏南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屏南县人民法院: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屏南县古峰镇东湖社区国宝大道 5-1 号弘祥天悦小区 1 幢 1501 室的房地产。建筑总层数为17层,该房地产所在层为第15层,该房地产建筑面积总共为 109.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3平方米,结构为框剪结构。该土地性质为出让地(不确定是否需要交纳其他政策性费用,买受人需自行前往不动产相关部门咨询)
起拍价:427000,保证金:85000元 加价幅度:4000元。
特别说明:(一)1.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2 .为提高拍卖效率,本次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建议买受人先行代为缴纳;买受人须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三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代为缴纳凭证并书面申请予以优先退还代为缴纳的税费;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代为缴纳完毕,买受人亦须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买受人须承担逾期未申请可能无法退还的风险。3.如买受人不愿先行代为缴纳上述税费,因涉及相关主管部门征缴程序及执行款分配程序等因素,导致转移登记等程序中增加的时间和风险,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电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二)计税评估价格系本院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向屏南县税务局函询的价格,此价格为税务机关对该套房屋交易的计税评估最低控制价格。
(三)评估价格不含装修部分,装修部分按现状处理。
(四)装修部分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屏南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屏南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2022年1月1日起,全国法拍房均纳入当地限购范围。受房地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福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博通大成法辅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785,有意者请在开拍15日前与“博通大成法服”联系电话预约(节假日休息)。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费用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受买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关注淘宝平台。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自然日内缴到法院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提示:请在淘宝平台上本标的物详情介绍页面点击“报名交保证金”键,根据提示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请勿直接转账到法院银行账户。】
十二、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联系金融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自行、全面向贷款机构核实并确认自身的贷款资格、可贷额度、利率、审批及放款时限等全部条件;贷款能否获批、具体额度、利率、放款时间等均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核为准,法院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若因贷款未获批、额度不足或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尾款未按时足额支付,将构成悔拍,竞买人需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补交差价等全部法律后果。有贷款意向的竞买人,应先获得竞拍号后,并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网拍贷合作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通过后,向本院提交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竞买人在拍卖中成功拍得标的物的,应在竞拍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网拍贷合作银行提供贷款所需材料,正式办理网拍贷手续,同时将扣除保证金和贷款后的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网拍贷合作银行出具的贷款保证函。
竞买人未按本条指定期限内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交纳扣除保证金和贷款后的拍卖余款,视为该竞买人放弃向网拍贷合作银行贷款意向,该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期限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的十五日内缴纳完成,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若取得银行贷款意向书的,余款缴纳期限可顺延10日),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屏南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公司屏南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3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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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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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因拍卖程序瑕疵、标的物瑕疵等情况或其他法定原因导致拍卖无法成交,对保证金及拍卖款不计利息,退回竞买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已委托博通大成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博通大成法服”,以免造成损失。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78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屏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