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湖滨苑1处资产出租公告
公告概要
“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湖滨苑1处资产出租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河南省·洛阳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涉及金额56586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洛阳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56586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湖滨苑1处资产出租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洛龙区 |
| 挂牌价格 | 56,586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7 |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资产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资产或拒付租金; 2.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 。4.原承租方未放弃优先购买(承租)权时:优先购买权人须按照交易程序提出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经审核通过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并与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一起参与交易活动并进行报价或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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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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