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南京紫金山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374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南京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374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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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登录后查看元,采购人为登录后查看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元(人民币)
规模: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降低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率,提升通行效率,拟实施紫金山科技
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从而实现交通违法抓拍,道路视频
监控功能,治安管控与车辆缉查功能,交通信号与交通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与平台联动,全天候环
境适应能力等功能,同时达成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违法取证体系,规
范执法,保障群众出行权益,便于事故定责,支撑城市交通规划与决策,构建全天候、全覆盖的道
路感知网络等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6
年3月以来)任一个月的财报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
年3月以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
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到登录后查看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携带下述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现场审查(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号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北路8号大院内一楼110室
七、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
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关于本
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
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
尽早做好承诺工作,自行填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1号
联系人:晏金桥
电 话:025-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登录后查看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登录后查看@189.cn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登录后查看元,采购人为登录后查看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元(人民币)
规模: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降低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率,提升通行效率,拟实施紫金山科技
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从而实现交通违法抓拍,道路视频
监控功能,治安管控与车辆缉查功能,交通信号与交通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与平台联动,全天候环
境适应能力等功能,同时达成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违法取证体系,规
范执法,保障群众出行权益,便于事故定责,支撑城市交通规划与决策,构建全天候、全覆盖的道
路感知网络等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紫金山科技城爱陵路以东、秦县路以南片区道路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6
年3月以来)任一个月的财报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
年3月以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
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到登录后查看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携带下述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现场审查(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号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北路8号大院内一楼110室
七、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
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关于本
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
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
尽早做好承诺工作,自行填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1号
联系人:晏金桥
电 话:025-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登录后查看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登录后查看@189.cn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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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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