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4标(新开河X0+650-X2+150、秦淮河-运粮河分洪河道、九乡河J1+600-J2+200及工程沿线桥梁节点(含桥下河道)工程)澄清招标文件
公告概要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4标(新开河X0+650-X2+150、秦淮河-运粮河分洪河道、九乡河J1+600-J2+200及工程沿线桥梁节点(含桥下河道)工程)澄清招标文件”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南京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市政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具备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均认可。 2、按照本区域公路、市政类项目招标惯例,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认定从未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为同一自然人的要求,本项目对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副经理的要求是否可以参照本区域招标惯例进行认定?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中项目经理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2: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三者必须一致。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中无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证明或项目主管部门证明)。 3、企业业绩资格要求、加分要求的市政工程业绩,及项目副经理(市政工程)业绩均需提供:市政工程(须包含长度70米及以上桥梁)的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请问(1)竣工验收证明是否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回复3-1:包括,需提供完整有效文件。 (2)若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证明)不能反映桥梁长度的,是否可以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进行佐证? 回复3-2:可以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有变更必须一并提供相关设计变更文件,以变更后的桥梁长度为准),并同时提供竣工图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业主证明或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证明或项目主管部门证明。 4、公路工程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无岗位证书,是否仅配备人员即可,无岗位证要求? 回复:是 5、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资料不能体现具体的桥梁长度信息,是否可以提供发包人的施工证明予以认可? 回复:可以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如有变更必须一并提供相关设计变更文件,以变更后的桥梁长度为准),并同时提供竣工图等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业主证明或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证明或项目主管部门证明。 6、企业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总承包(epc),则投标人须为该工程总承包(epc)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且该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7、清单中-项目编码登录后查看7--项目名称:河道土石方开挖外弃-项目特征描述中【4、外弃需要运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光平宕口,运距自行考虑】地理位置不明确,现在运输距离也不明确,请明确坐标信息,明确运输距离? 回复:光平宕口位于江宁区南京兰叶生态园周边。 8、招标公告P6页以及评标办法投标业绩评分标准中,关于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描述“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则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该牵头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若投标人为该业绩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则不予认可。” 请问: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成员方,且我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满足业绩相关指标要求,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总承包(epc),则投标人须为该工程总承包(epc)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且该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9、我单位实施的项目为以社会投资人中标的PPP项目众多项目中的一个子项,提供PPP项目中标通知书、母项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子项验收(满足造价和流量指标要求),是否认可? 回复:PPP项目认可,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副经理(公路工程)的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三者证明材料中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自然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协议书上均可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因公路方面业绩中的交工验收为交通管理部门验收的固定模板,无项目经理签字的格式,能否确认为项目副经理的有效业绩? 回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证明或项目主管部门证明)。 11、招标文件第8页“项目负责人业绩:......注: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须为该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经理(且该单位承担的金额、类型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部分EPC项目合同中对EPC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名称命名为“施工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明确其拟任项目经理为EPC项目业绩的“施工负责人”,是否应认定为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回复:符合。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