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2026-2029年度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告概要
“关于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2026-2029年度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浙江省·宁波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涉及金额46791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宁波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46791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2026-2029年度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登录后查看
七、预算总金额:4679100
八、废标理由:
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停止本次评审工作。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袁琪朗,刘松芳,狄行洲,邬永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夏水春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以本次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 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4-登录后查看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登录后查看
2、集中采购机构:象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4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4-登录后查看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登录后查看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574-登录后查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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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G登录后查看公司2026-2029年度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0828 .doc (59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