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疆伊犁州分公司伊宁市支公司公交车车尾LED流动屏车险广告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人保财险新疆伊犁州分公司伊宁市支公司公交车车尾LED流动屏车险广告采购项目磋商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公交车车尾LED流动屏车险广告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公交车车尾LED流动屏车险广告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由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登录后查看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 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公交车车尾LED流动屏车险广告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登录后查看公司提供为期1年的广告服务。广告位类型:公交车车尾LED流动屏。具体需求:屏幕尺寸1280MM*256MM,滚动轮播,单条广告时长不少于15秒,频次不少于100次/天,循环播放。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1年
1.6服务地点:伊宁市境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发布相关经营类目,具备开展广告发布业务的相应资质);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甲方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财务报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登录后查看至今)应具有一项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登录后查看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发布相关经营类目,具备开展广告发布业务的相应资质。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05室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3 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且资料清晰可见)。
4.4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4.5线下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1时0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伊宁市滨河大道666号南方中央国际A座101号(整层)A座201号(整层)
联系人:刘红兰
电话:0999-829727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05室
联系人:王英杰、张潇镭
电话: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7@qq.com